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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任反贪局局长的广东厅官王天鸿,被开除党籍!

  来源:中国青年报  5月22日,广东省通报了一名检察系统厅官被开除党籍的情况。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天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  来源:中国青年报

  5月22日,广东省通报了一名检察系统厅官被开除党籍的情况。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:日前,经广东省委批准,广东省纪委监委对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、检察长王天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曾任反贪局局长的广东厅官王天鸿,被开除党籍!王天鸿(图片来源:澎湃新闻)

  经查,王天鸿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利用职权为亲属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利;毫无纪法底线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、财产执行、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退休后仍不知止。

  王天鸿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王天鸿开除党籍处分;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  简历显示:王天鸿,男,汉族,1962年5月出生,湖北仙桃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,1978年9月参加工作,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早年,他曾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民法教研室教师,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、审判员,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、正科级审判员,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副院长、院长等职。

  2004年,王天鸿任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,2010年7月任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反贪局局长。2016年9月,王天鸿任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副检察长、代理检察长,次年1月“去代转正”,直至2021年11月卸任。去年12月,已经退休的王天鸿,被有关部门通报落马。

  本月,茂名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莫燕也被纪检监察部门通报“双开”。经查,莫燕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违背组织原则,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;廉洁底线失守,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;大搞权钱交易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岗位调整、项目承揽、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  莫燕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茂名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莫燕开除党籍处分;由茂名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  资料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、南方网等

责任编辑:刘德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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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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